来源:北京商报
从监管表态来看,应退尽退意味着今后退市从严常态化,这对于A股市场优胜劣汰有重要意义。不过,在应退尽退的过程中,要充分保护好股民的利益,不能让股民在应退尽退的过程中成为买单者。
所谓应退尽退,就是不搞特殊化,只要符合退市标准的股票,都要完成退市。属于面值退市的,达到了要求就直接退,属于欺诈上市退市的,不讲情面直接退,如果属于财务类退市的,也要从严监管,不能让实控人通过各种手段粉饰业绩免于退市,这是应退尽退的内核含义。
虽然应退尽退在股票优胜劣汰、震慑实控人诚实守信方面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亏损,毕竟股票退市,股价也一定会下跌,持股的投资者会出现投资亏损,在做到应退尽退的同时,更需要保护好投资者的权益。
对于踩雷退市股的股民而言,如何能够获得最大化的赔偿保障,是应退尽退过程中他们最为在乎的事情。
无论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还是面值退市,对应的上市公司基本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退市之后,投资者即便有理有据,拿着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可能面临着赔偿落实困难或者达不到赔偿预期的风险。从目前情况来,即便有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如果上市公司或者实控人方面不作为,股民很难达到满意的赔偿效果。
实际上,在退市股的受害股民认定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以欺诈上市为例,一家公司从头到尾涉及财务造假欺诈上市,理论上说,从中签的股民算起,直至最终退市,所有持有过公司股票的股民都是被骗者,他们理应是受害者,应该在退市过程中得到应有的赔偿。但具体的认定方面却并不容易,毕竟有些股民可能只是短炒实现了获利,有些股民是在上市公司被确定为欺诈上市后买入的股票,不同的投资者如何获得相应的保障,需要管理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另外,对于面值退市的公司,投资者可能也没有资格获得任何赔偿,但在本栏看来,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存在人为过错的情况下,也应该考虑让投资者获得一定的赔偿。
事实上,未来公司退市增加不仅仅是政策驱动,市场因素也在加速绩差公司退市的进程,毕竟已经很久都没有成功的借壳上市案例,公司直接IPO的性价比远远高于买壳上市,绩差公司继续在A股市场上花钱保壳也成了不太划算的操作,绩差公司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
未来绩差公司应退尽退,也可以通过市场因素加以强化,但保护投资者的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例如在公司被认定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时间,股票可以立即停牌,并由上市公司、实控人、中介机构按照公司股票最高价格连带回购全部股票,将能成为最佳的保护投资者方案。